楚泽多兰人未辩,尽以清香为比拟。 萧茅杜若亦莫分,唯取芳声袭衣美。
本卷作于皇祐五年(一○五三),是年秋作者丧母,解监永济仓官,扶榇归宣城守制。《宛陵文集》自《和吴沖卿元会》始,原编卷一七;自《依韵和原甫省中松石画壁》始,原编卷一八;自《韩子华遗冰》始,原编卷三九;自《宁陵阻风雨寄都下亲旧》始,原编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