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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吴生南归

[宋] 欧阳修

自我得曾子,于兹二十年。
今又得吴生,既得喜且叹。
古士不并出,百年犹比肩。
区区彼江西,其产多材贤。
吴生初自疑,所拟岂其伦。
我始见曾子,文章初亦然。
崑崙倾黄河,渺漫盈百川。
决疏以道之,渐敛收横澜。
东溟知所归,识路到不难。
吴生始见我,袖藏新文篇。
忽从布褐中,百宝写我前。
明珠杂玑贝,磊砢或不圆。
问生久怀此,奈何初无闻。
吴生不自隐,欲吐羞俛顔。
少也不自重,不为乡人怜。
中虽知自悔,学问苦贱贫。
自谓久而信,力行困弥坚。
今来决疑惑,幸冀蒙洗湔。
我笑谓吴生,尔其听我言。
世所谓君子,何异于众人。
众人为不善,积微成灭身。
君子能自知,改过不逡巡。
惟于斯二者,愚智遂以分。
顔回不贰过,后世称其仁。
孔子过而更,日月披浮云。
子路初来时,鸡冠佩豭豚。
斩蛟射白额,后卒为名臣。
子既悔其往,人谁御其新。
丑夫祀上帝,孟子岂不云。
临行赠此言,庶可以书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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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欧阳修(一○○七~一○七二),字永叔,号醉翁,晚又号六一居士,卢陵(今江西吉安)人。仁宗天圣八年(一○三○)进士,初仕西京留守推官。景祐元年(一○三四),召试学士院,充馆阁校勘。三年,因范仲淹事切责谏官高若讷,降为峡州夷陵令。四年,移干德令。宝元二年(一○三九),迁武成军判官。康定元年(一○四○),復馆阁校勘。庆历三年(一○四三),知谏院,擢同修起居注,知制诰。四年,为河北都转运使。五年,庆历新政失败,因力为新政主持者范仲淹、韩琦、杜衍等申辩,贬知滁州,徙扬州、颍州。至和元年(一○五四),权知开封府。五年,拜枢密副使。六年,进参知政事。英宗治平四年(一○六七),罢为观文殿学士,转刑部尚书知亳州。神宗熙宁元年(一○六八),徙知青州,因反对青苗法,再徙蔡州。四年,以太子少师致仕。五年,病逝颍州汝阴,年六十六。謚文忠。有《欧阳文忠公集》。又撰有《新唐书》、《新五代史》等。《宋史》卷三一九有传。宋胡柯编有《庐陵欧阳文忠公年谱》。 欧阳修诗,以《四部丛刊》影元本《欧阳文忠公集》(一百五十三卷、附录五卷)为底本。参校宋庆元二年周必大刻本(卷三至卷六缺,简称周本,藏北京图书馆)、宋刻本(存《居士集》五十卷,有校,简称宋刻、宋刻校,藏北京图书馆)及明正统刻《居士集》(有元曾鲁考异,简称曾本、曾本校)。底本繫年原注目录下,今移至正文题下。底本孙谦益等所作校记,除删去少数异体字校外,皆予保留;卷末所附考证及续添校记,亦以续校名义补入正文。另辑得集外诗句,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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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吴生南归

[宋] 欧阳修

自我得曾子,于兹二十年。
今又得吴生,既得喜且叹。
古士不并出,百年犹比肩。
区区彼江西,其产多材贤。
吴生初自疑,所拟岂其伦。
我始见曾子,文章初亦然。
崑崙倾黄河,渺漫盈百川。
决疏以道之,渐敛收横澜。
东溟知所归,识路到不难。
吴生始见我,袖藏新文篇。
忽从布褐中,百宝写我前。
明珠杂玑贝,磊砢或不圆。
问生久怀此,奈何初无闻。
吴生不自隐,欲吐羞俛顔。
少也不自重,不为乡人怜。
中虽知自悔,学问苦贱贫。
自谓久而信,力行困弥坚。
今来决疑惑,幸冀蒙洗湔。
我笑谓吴生,尔其听我言。
世所谓君子,何异于众人。
众人为不善,积微成灭身。
君子能自知,改过不逡巡。
惟于斯二者,愚智遂以分。
顔回不贰过,后世称其仁。
孔子过而更,日月披浮云。
子路初来时,鸡冠佩豭豚。
斩蛟射白额,后卒为名臣。
子既悔其往,人谁御其新。
丑夫祀上帝,孟子岂不云。
临行赠此言,庶可以书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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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欧阳修(一○○七~一○七二),字永叔,号醉翁,晚又号六一居士,卢陵(今江西吉安)人。仁宗天圣八年(一○三○)进士,初仕西京留守推官。景祐元年(一○三四),召试学士院,充馆阁校勘。三年,因范仲淹事切责谏官高若讷,降为峡州夷陵令。四年,移干德令。宝元二年(一○三九),迁武成军判官。康定元年(一○四○),復馆阁校勘。庆历三年(一○四三),知谏院,擢同修起居注,知制诰。四年,为河北都转运使。五年,庆历新政失败,因力为新政主持者范仲淹、韩琦、杜衍等申辩,贬知滁州,徙扬州、颍州。至和元年(一○五四),权知开封府。五年,拜枢密副使。六年,进参知政事。英宗治平四年(一○六七),罢为观文殿学士,转刑部尚书知亳州。神宗熙宁元年(一○六八),徙知青州,因反对青苗法,再徙蔡州。四年,以太子少师致仕。五年,病逝颍州汝阴,年六十六。謚文忠。有《欧阳文忠公集》。又撰有《新唐书》、《新五代史》等。《宋史》卷三一九有传。宋胡柯编有《庐陵欧阳文忠公年谱》。 欧阳修诗,以《四部丛刊》影元本《欧阳文忠公集》(一百五十三卷、附录五卷)为底本。参校宋庆元二年周必大刻本(卷三至卷六缺,简称周本,藏北京图书馆)、宋刻本(存《居士集》五十卷,有校,简称宋刻、宋刻校,藏北京图书馆)及明正统刻《居士集》(有元曾鲁考异,简称曾本、曾本校)。底本繫年原注目录下,今移至正文题下。底本孙谦益等所作校记,除删去少数异体字校外,皆予保留;卷末所附考证及续添校记,亦以续校名义补入正文。另辑得集外诗句,附于卷末。